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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标语

时间:2019-12-03 来源:政策法规处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障。

2.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

3.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4.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5.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7.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9.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11. 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12.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13.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14.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15.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

16.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

17.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18.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19.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20.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