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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金融局关于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

时间:2020-08-11 来源:地方金融监管一处

  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相关变更事项的请示》(中原小贷〔2020〕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如下变更事项:

  (一)变更股东。变更前,股东为中州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原大禹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汇联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河南侨联实业有限公司。

  变更后,股东为中州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原大禹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汇联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河南侨联实业有限公司。其中,原股东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退出,新股东漯河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进入。

  (二)变更股权结构。变更前,中州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5%(65000万元)、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20000万元)、中原大禹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5000万元)、深圳市汇联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持股5%(5000万元)、河南侨联实业有限公司持股5%(5000万元)。

  变更后,中州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5%(65000万元)、漯河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0%(20000万元)、中原大禹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5000万元)、深圳市汇联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持股5%(5000万元)、河南侨联实业有限公司持股5%(5000万元)。其中,原股东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20000万元)转让给漯河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三)变更章程。调整章程相关内容。

  二、请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本批复及相关材料,自批复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请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和安全生产等制度,坚守主业、依法经营,切实提高防范风险能力,积极为我省“三农”、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