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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融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时间:2020-09-16 来源:地方金融监管一处

  豫金监〔2020〕35号

郑州市金融工作局:

  你局《关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融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请示》(郑金文〔2020〕5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融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如下变更事项:

  (一)变更董事、监事及高管。变更前:霍明钦、唐俊瑜、任国广任公司董事;余少红、李靖、郭殿卿任公司监事;薛志军任公司总经理。变更后:霍明钦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余少红任公司监事。

  (二)变更章程:废止旧章程,启用新章程。

  二、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融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本批复及相关材料,自批复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你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指导小额贷款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和安全生产等制度,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坚守主业、依法经营,切实提高防范风险能力,积极为我省“三农”、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