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宪法宣传 > 工作方案

【打印】

【字体:

2020年“宪法宣传周”学习宣传活动方案

时间:2020-12-01 来源:政策法规处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局党组决定在全局开展2020年宪法宣传周学习宣传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30日(周一)——12月6日(周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2.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处室可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具体的宣传重点内容。

四、具体安排

参照全省“宪法宣传周”采用主场活动+分设主题日的方式,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原则上不集中组织大型线下宣传活动,各处室可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加各主题日活动。

(一)宣传周主场活动

1.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旁听庭审活动以网上观看庭审视频为主,各处室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普法网、中国法律服务网开设的专区、专栏,自行选择相关行政案件、刑事案件进行观看。

2.多形式开展线下线上宪法宣传。宪法宣传周期间,在局机关办公区域滚动播放优秀宪法宣传视频,摆放宪法宣传展板。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放置宪法宣传挂图、宣传标语、学习资料等,各处室要积极浏览学习,或根据需要下载使用;各处室有关活动信息也要及时上传至网站“活动集锦”专栏,便于交流、宣传和推广。

3.积极参加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参加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等单位主办的宪法、民法典知识竞赛。

4.举办宪法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报告会。邀请有关专家做专题讲座,围绕宪法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行宣讲解读。

(二)积极参加主题日活动

全省“宪法宣传周”设立七个主题日,分别是:宪法进企业主题日、宪法进农村主题日、宪法进机关主题日、宪法进校园主题日、宪法进社区主题日、宪法进军营主题日、宪法进网络主题日。各处室要结合处室职责,积极对接联系服务和监管对象,主动参与到相关主题日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定法治信仰,把握前进方向,切实做到融会贯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的政治责任,也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政策法规处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相关参加处室,加强沟通协调,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各处室要积极与联系服务对象、监管对象对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办公室、机关党委、信息科技处配合做好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在门户网站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制作刊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各处室要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宪法学习宣传中的运用,创新探索分众化、智能化、可分享、可互动、可体验的宪法宣传模式,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网上宣传力度,扩大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影响力、感染力。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要结合“七五”普法成效宣传,使宪法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增强活动互动性和参与度,力戒形式主义。

各处室于12月7日前将参与“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报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