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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河南鼎胜典当有限公司和河南省东京典当有限公司备案或换证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1-01-13 来源:地方金融监管二处

〔2021〕2号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 2005 年第 8 号令)、《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 号)和《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典当行设立变更和退出三项审批制度的通知》(豫金发〔2020〕3号)等有关规定, 河南鼎胜典当有限公司和河南省东京典当有限公司提出备案或换证申请,依所属地监管部门审核意见,经研究,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予以备案或换证,现公告如下:

一、河南鼎胜典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由“赵维智”变更为“时晶晶”。

二、河南省东京典当有限公司

股东及股权结构由“开封市共创起重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7%;开封市四方预应力有限公司持股14%;申大垒持股20%;焦玉斌持股19%;徐靖宇持股10%”变更为“开封市共创起重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7%;开封市四方预应力有限公司持股14%;马九莲持股20%;焦玉斌持股19%;徐靖宇持股10%

典当行应严格按照《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不得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不发放信用贷款,不误导社会公众向典当行存款,不得从事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对发现典当行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请及时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或住所所在地金融局举报。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