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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新乡市银邦典当有限公司变更备案和许可证到期换证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1-01-22 来源:地方金融监管二处

〔2021〕3号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 2005 年第 8 号令)、《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 号)和《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典当行设立变更和退出三项审批制度的通知》(豫金发〔2020〕3号)等有关规定, 新乡市银邦典当有限公司提出变更备案和许可证到期换证申请,依所属地监管部门审核意见,经研究,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予以备案和换证,现公告如下:

一、变更住所。变更前,新乡市新区辉龙阳光城名苑3号楼1层7号。变更后,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一街西南角畅想花园10号裙房101室。

二、许可证延期。《典当经营许可证》(编码:41124A10008)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7年1月22 日。

典当行应严格按照《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不得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不发放信用贷款,不误导社会公众向典当行存款,不得从事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对发现典当行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请及时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或住所所在地金融局举报。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