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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防范“虚拟货币”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

时间:2021-02-05 来源:防非办

  近期,伴随着区块链技术宣传推广,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价格不断攀升,虚拟货币交易活动有所抬头。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虚拟货币”“区块链”的旗号,通过数字货币抵押推出零息借贷、双币理财等项目;或以“投资返利”“保本保收益”的名义,诱骗投资者购买“xx币”“xx豆”等形式的虚拟货币,借机吸收资金;为注册在境外的虚拟货币项目提供宣传、引流,引诱投资者参与等,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涉嫌从事非法集资、传销、网络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

  近年来,我省对上述非法活动持续开展清理整治,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置。河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郑重提醒: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

  希望社会公众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抵制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及“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远离市场乱象,及时举报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共同维护正常金融秩序。

  举报电话:0371-55301057。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