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金监〔2021〕10号
漯河市金融工作局:
你局《关于漯河市郾城区慕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请示》(漯金文〔2021〕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漯河市郾城区慕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如下变更事项:
变更总经理。变更前,李荣强任总经理;变更后,谷亚坤任总经理。
二、请漯河市郾城区慕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持本批复及相关材料,自批复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三、你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指导小额贷款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和安全生产等制度,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坚守主业、依法经营,切实提高防范风险能力,积极为我省“三农”、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