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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办事指南

时间:2021-02-18 来源:地方金融监管二处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河南省行政区域申请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的办理工作。

二、事项名称

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审批。

三、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四、办理依据

(一)《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

(二)《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

(三)《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典当行设立变更和退出三项审批制度的通知》(豫金发〔2020〕3号)。

(四)《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地方金融组织的通知》(豫金发〔2020〕187号)。

五、申请条件

在河南省注册并开展相关业务的典当行分支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经营典当业务3年以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年审评价A级),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二)总公司注入分支机构的运营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总公司注册资本金的50%。其中,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实缴货币资本,且一次性缴纳到位,不得低于2000万人民币。

(三)分支机构住所应当制定《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安全制度,具备第十条规定的安全防范设施。

六、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填报须知或受理标准

1

河南省典当行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原件/电子

1.河南省典当行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2.如实填写,无缺项漏项。

2

总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原件/电子

1.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2.决议内容与申请、章程、出资协议中相关的内容一致。

3

总公司最近2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原件/电子

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1.2名注册会计师签章。

2.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及附属明细表"

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原件/电子

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2.人民银行出具的近半年之内信用报告。

3.如实填写,无缺项漏项。

典当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1)有犯罪记录。

2)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或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个人责任。

3)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有关部门联合惩戒。

5

典当行材料真实和依法经营的承诺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原件/电子

1.总公司(盖章),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和按指印)。

2.内容至少包括,公司名称、住所、负责人、营运资金数额等,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合法、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以他人资金入股。

6

典当行营业场所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原件/电子

1. 住所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

2. 住所自主申报承诺书。

 

七、特殊环节

监管谈话(5个工作日)、专家评审(5个工作日)、批前公示(5个工作日)。

八、中介服务和收费

不涉及。

九、受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各省辖市金融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以下统称省辖市金融局)提交申办材料。

(二)网上受理: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申请(https://www.hnzwfw.gov.cn/),扫描上传电子申办材料。

十、权限划分

(一)受理机构:各省辖市金融局。

(二)初审机构:各省辖市金融局。

(三)决定机构: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十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自查符合本指南申请条件的,按照申报材料准备相关申办材料。

(二)受理:各省辖市金融局受理申办材料。

(三)初审:各省辖市金融局审查申办材料。

(四)决定: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决定是否准予设立。

十二、承诺办理时限

(一)各省辖市金融局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向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上报审查意见。

(二)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7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申请人补正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承诺期限内。需要监管约谈、专家评审和批前公示等特殊环节的,所需时间不计入承诺期限内。

十三、办理结果及送达

(一)办理结果。

1. 准予设立:下发《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设立xx典当分支机构有限公司的批复》《典当经营许可证》。

2.不予设立:下发《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不予批准设立xx典当分支机构有限公司的批复》。

(二)送达方式:由省辖市金融局邮寄至申请人或申请人自行到省辖市金融局领取,并填写送达文书。

十四、办理地址和时间

(一)各省辖市金融局地址及电话(见附件)。

(二)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办理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22号河南省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A区206房间(河南省人民政府南院)。

交通路线:地铁一号线“农业南路”站D出口向西50米;金水东路农业南路公交站(43、47、115、186路)。

咨询电话:0371-69690893。

(三)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7:3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十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在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办理部门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河南省典当行基本情况表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3.河南省典当行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附件1

河南省典当行基本情况表

 

一、典当行基本情况

典当行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性质

国有控股


民营控股


公司住所


经营范围


申请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


邮寄地址


邮编


二、典当行注册资本金及股权结构(万元) 

实缴货币资本


其中:国有资本


法人股东名称或自然人股东姓名

统一信用代码

或身份证号

出资额

比例(%)或股份













三、典当行的股东自查情况

法人股东名称

信誉状况

最近3年有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入股资金是否是自有资金

入股资金是否债务资金或者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自然人股东姓名

信誉状况

最近3年有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入股资金是否是自有资金

入股资金是否债务资金或者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自然人以共有财产出资的,是否征得其财产共有人同意



















其中:第一大股东(主发起人)的自查情况

是否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实力雄厚

在市场监管、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是否有不良记录

近3年内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否有贷款逾期记录




四、典当行房屋建筑和经营设施

《典当管理办》第十条规定的基础设施

是否齐全

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

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



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



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



设置报警装置



门窗设置防护设施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关于房屋建筑和经营设施的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勘查单位: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材料真实性和依法合规经营承诺

1、本单位(人)已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了该项行政许可的有关要求,对有关规定的内容已经知晓和全面理解,承诺自身能够满足办理该事项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2、本单位(人)承诺完全按照贵部门公布的申请材料要求和标准,提交了全部申请材料,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

3、本单位(人)承诺所提供的纸质申请材料和电子申请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4、本单位(人)承诺主动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5、本单位(人)承诺在不符合上述行政许可条件或未取得行政机关的许可时,不从事相关的活动。

6、本单位(人)承诺严格按照《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和河南省典当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不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不发放信用贷款,不误导社会公众向典当行存款, 不从事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不逃废债务,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宣传,接受并配合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检查等工作。

7、本单位(人)承诺,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或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行为,与审批机关无关,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承诺,被撤销行政审批决定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后果,愿意自行承担。

8、本单位(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有效,是本单位(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典当行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并按指印:                年  月  日

 

附件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国 籍


护照号码


身份证号


专   业


技术职称


家庭地址


典当/金融工作年限


相关经济工作年限


拟任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


本人自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一)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



(二)因违反职业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给所任职的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最近五年担任因违法经营而被撤销、接管、合并、宣告破产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四)曾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有提供虚假信息等违反诚信原则行为,或指使、参与所任职机构对抗依法监管或案件查处,情节严重的;



(五)被取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禁止从事典当或金融行业工作的年限未满的;



(六)提交虚假申请材料或明知不具备任职资格条件,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任职资格核准的;



(七)个人或配偶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偿还债务的;



(八)个人信用状况是否良好;



(九)熟悉与典当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本人承诺:

1.本表格提供的所有信息为真实信息,对以上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典当行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和河南省典当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不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活动,不使用非法集资资金,坚决抵制并检举非法集资活动,接受并配合相关单位查处非法集资工作。

 

任职人签名并按指印:                                         年 月 日

 

 

 

 


附件3

 

河南省典当行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序号

地市

单位名称

处室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交通路线

1

郑州

郑州市金融工作局

地方金融监管二处

0371-67888685

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73号市委北院3号楼

乘市内公交281路到互助路百花路下车;乘坐地铁1号线到碧沙岗下车

2

开封

开封市金融工作局

地方金融监管科

0371-23858108

开封市龙亭区八大街与安康路交叉口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4层

公交30路、16路

3

洛阳

洛阳市金融工作局

地方金融科

0379-63209160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市府西街交叉口原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

洛阳龙门高铁站乘坐1路、3路公交车到市政府西门下车

4

平顶山

平顶山市金融工作局

融资管理科

0375-2663208

平顶山市行政服务综合楼6楼

乘坐16、26、35、66、67路公交车至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站下车

5

安阳

安阳市金融工作局

地方金融科

0372-2550685

安阳市文峰大道568号党政综合楼

公交1路、11路、21路、Y1

6

鹤壁

鹤壁市金融工作局

融资担保科

0392-3355112

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中段市政府第二综合楼573房间

乘坐36路、旅游1路公交车至市政府南门公交站下车

7

新乡

新乡市金融工作局

融资担保科

0373-3696322

新乡市人民东路甲1号市政府行政办公大楼

58、61、66路公交车

8

焦作

焦作市金融工作局

地方金融科

0391-3569131

焦作市人民路市政大厦西配楼402室

市内乘公交4路、5路、12路、18路、19路、39路、66路、快1线,人民广场站(公交站)下车;23路、66路,市行政服务中心(公交站)下车

9

濮阳

濮阳市金融工作局

地方金融监管科

0393—6661098

濮阳市人民路158号市政府院内东楼419房间

(郑州——濮阳)高速下沿中原路到开州路右转,到人民路口左转行至200米路北到达市政府院内

10

许昌

许昌市金融工作局

金融监管科

0374-7098188

许昌市学院北路东城街交叉口人防办5楼509房间

乘市内公交69路至城标尚郡下车

11

漯河

漯河市金融工作局

地方金融管理科

0395-3113921

漯河市天山路30号经投公司二楼213房间

漯河市高铁西站乘坐107公交至市政府站牌下车向北100米路东

12

三门峡

三门峡市金融工作局

地方金融监管科

0398-8521603

三门峡市湖滨区河堤北路与康园路交叉口广发银行六楼608房间

乘坐18路、13路公交车至广发银行站下车

13

南阳

南阳市金融工作局

地方金融二科

0377-63135185

南阳市卧龙区中州路291号市政府3号楼313房间

乘坐39路、28路、26路、6路、14路公交车至市政府公交站下车

14

商丘

商丘市金融工作局

地方金融监管科

0370-3779299

商丘市南京路68号

乘坐市内16、30、59路公交车

15

信阳

信阳市金融工作局

地方金融监管科

3766365502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98号行政办公区9号楼14楼西

乘市内公交25、26路到市行政中心下车

16

周口

周口市金融工作局

地方金融监管科

0394-8237989

周口市光明路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4

乘市内公交25、16路到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北门站下车

17

驻马店

驻马店市金融工作局

行政审批服务科

0396-2788388

驻马店市泰山路文明路交叉口三辰大厦13楼1309房间

郑州乘高铁到驻马店西站;乘坐16路车到泰山路骏马路口站下车即到

18

济源

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金融稳定科

0391-6833866

济源示范区沁园黄河大道98号

济源高速东站出口沿济源大道,到沁园路十字口左转,至黄河大道 十字口右转行3KM,至财政金融局(路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