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设立河南久兴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批复
豫金监〔2021〕24号
郑州市金融工作局:
你局《关于河南久兴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设立的请示》(郑金文〔2021〕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商业保理行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设立河南久兴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现批复如下:
一、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股东股权结构:河南浩穰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100%。
二、经营范围: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三、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榆林北路恒天国际大厦18楼1809号。
四、高管: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杨苗,总经理刘海洋,监事杨帆,财务负责人张闪闪。
五、你局要督促河南久兴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持该批文,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六、你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本辖区商业保理行业的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开展的业务或活动。
七、你局要引导商业保理公司转变业务模式,逐步提高正向保理业务比重,积极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主业集中于实体经济、技术先进、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重点助力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