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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濮阳市华龙区同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时间:2021-04-15 来源:地方金融监管一处

濮阳市金融工作局:

  你局《关于濮阳市华龙区同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股东股权等事项的请示》(濮金发〔2020〕4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濮阳市华龙区同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如下变更事项:

  (一)变更股东。变更前,股东为:季红星、许文盛、刘明华、鲁慧静、娄相进、王培庆、黄怀谦、闫桂莲、高志刚、黄怀刚。

  变更后,股东为:季红星、河南辰星物流有限公司、许文盛、刘明华、吕慧敏、李青山、鲁慧静。其中,原股东娄相进、黄怀谦、闫桂莲、黄怀刚、高志刚、王培庆退出,新股东河南辰星物流有限公司、李青山、吕慧敏进入。

  (二)变更股权结构。变更前,股权结构为:季红星持股20%(1000万元)、许文盛持股13.6%(680万元)、刘明华持股9.4%(470万元)、鲁慧静持股6%(300万元)、娄相进持股10%(500万元)、王培庆持股8.8%(440万元)、黄怀谦持股8.8%(440万元)、闫桂莲持股7.6%(380万元)、高志刚持股8.2%(410万元)、黄怀刚持股7.6%(380万元)。

  变更后,股权结构为:河南辰星物流有限公司持股34%(1700万元)、季红星持股20%(1000万元)、许文盛持股13.6%(680万元)、刘明华持股9.4%(470万元)、吕慧敏持股8.8%(440万元)、李青山持股8.2%(410万元)、鲁慧静持股6%(300万元)。其中,原股东娄相进持股10%(500万元)、黄怀谦持股8.8%(440万元)、闫桂莲持股7.6%(380万元)、黄怀刚持股7.6%(380万元)转让给河南辰星物流有限公司,高志刚持股8.2%(410万元)转让给李青山,王培庆持股8.8%(440万元)转让给吕慧敏。

  (三)变更章程。调整章程相关内容。

  二、请濮阳市华龙区同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本批复及相关材料,自批复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三、你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指导小额贷款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和安全生产等制度,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坚守主业、依法经营,切实提高防范风险能力,积极为我省“三农”、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