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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郑州市二七区信融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时间:2021-05-06 来源:地方金融监管一处

豫金监〔2021〕27号

郑州市金融工作局:

  你局《关于郑州市二七区信融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事项的请示》(郑金文〔2021〕3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郑州市二七区信融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如下变更事项:

  (一)变更住所。变更前,公司住所为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69号院3号楼1层附1号。变更后,公司住所为郑州市二七区安康路5号院5号楼1—2层106号。

  (二)变更总经理。变更前,杨全昌任总经理。变更后,李春燕任总经理。

  (三)变更章程。调整章程相关内容。

  二、请郑州市二七区信融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持本批复及相关材料,自批复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三、你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指导小额贷款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和安全生产等制度,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坚守主业、依法经营,切实提高防范风险能力,积极为我省“三农”、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