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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同意设立河南金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批复

时间:2021-06-11 来源:地方金融监管二处

豫金监〔202136 

商丘市金融工作局:

你局《关于设立河南金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请示》(金文202120)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20〕22号)《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融资租赁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豫金发〔2020〕17 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设立河南金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现批复如下:

一、注册资本金20000万元股东股权结构:民权县金联投融资有限公司出资18700万元、占93.5%,河南省利盈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5%,英诺绿能技术(河南)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占1.5%

二、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物购买、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接受租赁保证金;转让与受让融资租赁或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三、住所:河南省民权县城关镇东区环保大厦1303室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成员李岩、张中魁、顾众,董事长李岩;卢长杰、张爱君任监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张桂春,财务负责人包刚

五、你局要督促河南金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该批文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六、你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本辖区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开展的业务或活动。

七、你局要主动指导融资租赁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和安全生产等制度,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坚守主业、合规经营,切实提高防范风险能力;积极推动我省融资租赁公司在装备制造业发展、企业技术升级改造、设备进出口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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