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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档案管理施行新办法

时间:2021-07-16 来源:驻局纪检监察组

      驻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不”一体化推进要有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的重要要求,7月15日印发并施行《河南省地方金融监局处级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至此,自2019年6月6日起施行的《暂行办法》终止暂行。

新的廉政档案管理办法相对于先前的暂行办法,有以下特点:一是依据更加具体。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二是内容更加明确。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17条规定,新办法明确列出了廉政档案包括的6个方面主要内容。三是作用更加明晰。建立并施行廉政档案制度,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建设,是干部选拔任用、推荐“两代表一委员”、出国(境)等廉政审核及开展日常监督、研判政治生态等的重要参考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