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打印】

【字体: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同意设立河南水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批复

时间:2021-07-27 来源:地方金融监管二处

豫金监〔2021〕47号


郑州市金融工作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

  你局《郑州市金融工作局于设立河南水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请示》(郑金文〔2021〕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20〕22号)、《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融资租赁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豫金发〔2020〕17 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设立河南水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现批复如下:

  一、注册资本金:20000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河南水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4000万元、占70%;河南品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15%;河南省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15%。

  二、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物购买、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接受租赁保证金;转让与受让融资租赁或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三、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金水)柳东路9-2号A02室。

  四、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张卫安,监事刘汶涛,财务总监谢萌。

  五、你局应督促河南水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该批文,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请你局主动指导融资租赁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和安全生产等制度,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坚守主业、合规经营,监管本辖区融资租赁公司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开展的业务或活动;要积极推动融资租赁公司在装备制造业发展、企业技术升级改造、设备进出口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