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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公司变更事项办事指南

时间:2021-08-31 来源:地方金融监管二处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河南省行政区域融资租赁公司申办变更事项的办理工作。

二、事项名称

融资租赁公司变更。

三、事项类别

其它。

四、办理依据

(一)《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20〕22号)。

(二)《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融资租赁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豫金发〔2020〕17 号)。

(三)《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地方金融组织的通知》(豫金发〔2020〕187号)。

五、办理类型

在河南省境内,经监管部门核准取得融资租赁业务资格的融资租赁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变更公司名称、组织形式、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注册资本、调整股权结构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事先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六、申办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提交情形

1

申请材料真实性材料和依法经营承诺书

1.有变更行为时,均需要提供。

2.法人股东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申请材料真实性和依法经营承诺书(见附件)。

2

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的决议

1.有变更行为时,均需要提供。

2.相关决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3

变更名称:承诺承担原公司债权债务的承诺书

1.变更公司名称时提供,其它变更不提供。

2.全体股东盖章和签字。

4

变更组织形式组织形式变更后的验资报告

变更组织形式时提供,其它变更不提供。

5

变更住所: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1.变更住所时提供,其它变更不提供。

2.住所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

3.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见附件)。

4.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6

变更注册资本或调整股权结构新进入法人股东的近3年的审计报告

1.变更注册资本或调整股权结构时提供,其它变更不提供。

2.近3年的审计报告(不足3年,按实际提供);审计报告须注册会计师签字,报告中的相关报表须提交单位的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报表附注须详细说明各科目信息。

3.人民银行出具的近半年之内信用报告。

4.地方金融组织发起人出资承诺书(见附件)。

7

变更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1.增加注册资本(增资)时提供,其它变更不提供。

2.在有效期内,带验证码或防伪标识。

3.验资报告须逐页加盖验资机构公章或加盖骑缝章。

4.可在上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后3日内提交。

8

变更高管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承诺书

1.变更相关人员时提供,其它变更不提供

2.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个月之内个人信用记录报告。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承诺书(见附件)。

9

新章程

有变更行为时,均需要提供。

10

河南省融资租赁企业变更备案表

有变更行为时,均需要提供。

七、特殊环节

监管谈话(5个工作日)

八、中介服务和收费

不涉及。

九、权限和程序

(一)融资租赁公司登记注册地为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由省辖市金融局受理变更报告和材料并函告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协助办理变更手续。

(二)融资租赁公司登记注册地为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省辖市金融局受理变更报告和材料并明确初步意见报省金融局,省金融局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发函协助办理变更手续。

十、办理流程

(一)报告:申请人按照本指南要求,准备相关申办材料。

(二)受理:按照权限受理申办材料。

(三)发函:向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函,提请协助办理变更事宜。

十二、承诺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申请人补正所需时间不计入承诺期限内。

十、办理地址和时间

(一)各省辖市金融局地址及电话(见附件)。

(二)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办理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22号河南省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A区206房间(河南省人民政府南院)。

交通路线:地铁一号线“农业南路”站D出口向西50米;金水东路农业南路公交站(43、47、115、186路)。

咨询电话:0371-69690833。

(三)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7:3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附件1

申请材料真实性和依法经营

承诺书

1、本融资租赁公司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已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有关变更的标准、条件和要求等内容已经知晓和全面理解,承诺自身已经满足办理该事项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等。

2、本融资租赁公司承诺完全按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公布的申请材料要求和标准,提交全部申请材料,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本融资租赁公司承诺所提供的纸质申请材料和电子申请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4、本融资租赁公司承诺主动接受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自愿接受依法依规开展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各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及新闻舆论的监督;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觉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本融资租赁公司承诺在未取得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时,不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

6、本融资租赁公司承诺严格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地方金融组织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不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不发放信用贷款,不误导社会公众向地方金融组织存款, 不从事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不逃避债务,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宣传,接受并配合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检查等工作。

7、本融资租赁公司承诺,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或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行为,与审批机关无关,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承诺,被撤销行政审批决定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后果,愿意自行承担。

8、本融资租赁公司承诺以上陈述真实、有效,是本单位(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同意将以上承诺上网公示。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违背承诺约定的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网站及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予以公示。

(融资租赁公司盖章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并按指印  年  月  日

附件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承诺书

 

本人:______,身份证号:______,拟任______公司的_____职务。

本人保证,具有金融工作经历_____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经历______年以上本人信用记录良好,无故意犯罪和涉黑涉恶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诚实信用的品行、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

(三)具有履行职务必需的知识、经验与能力,并具备在中国境内正常履行职务必需的时间和条件;

(四)具有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所需的独立性。

本人保证,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被判处其他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

(四)被金融监管部门取消、撤销任职资格,自被取消或者撤销任职资格年限期满之日起未逾5年;

(五)被金融监管部门禁止进入市场,期满未逾5年;

(六)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自作出处分决定之日起未逾5年,或受国家机关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其他处分,在受处分期间内的;

(七)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吊销执业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等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吊销执业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

(八)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九)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十)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十一)申请前1年内受到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警告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

(十二)因涉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正接受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

(十三)受到境内其他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处罚,执行期满未逾2年;

(十四)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者最近5年内具有其他严重失信不良记录的

本人保证________________公司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忠实和勤勉义务,严格执行国家和河南省地方金融的监管规定,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不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活动,不使用非法集资资金,坚决抵制并检举非法集资活动,接受并配合相关单位查处非法集资工作。

上述保证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拟任人:名、按指印并粘贴一寸证件照片         年  月   日

 


附件3

 

地方金融组织发起人出资承诺书

 

×××单位(人)现承诺如下:

1.本单位(人) 目前自有资产××万元,其中货币资本××万元,具备货币出资能力。本单位(人)自愿出资××万元入股____________公司,占__________公司股份总额的××%。

2. 本单位(人)出资入股________________公司行为,已经通过本单位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或本人同意。作为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享有章程规定的权利,自觉履行股东义务,保证按时足额交纳出资额,不以债务资金或者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 一次性缴纳,不抽回入股资金。

3.本单位(人) 保证监督________________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4.本单位(人) 保证监督________________公司不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不发放信用贷款,不误导社会公众向________________公司存款, 不从事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不逃废债务,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宣传,坚决抵制并检举非法集资活动,接受并配合相关单位查处非法集资工作。

本单位(人)保证认真遵守以上承诺,若有虚假,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法人股东公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按指印并粘贴一寸证件照片

                                                年 月 日


附件4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地方金融组织名称


住所详细地址


房屋所有权人

1.自有 (   )      

2.租赁(所有权人名称)(   )

3.非住宅(   )

4.住宅(    )。申请人承诺:
  已经征求所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意见,同意将住宅改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知悉《典当管理办法》等相关安全生产规定、保证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及本规定,保证不开展对利害关系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的生产经营活动;如违反相关规定,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本单位所有申请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以上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
二、本住所(经营场所)不违反所在地区禁设区域相关规定,不属于违法建筑、危险建筑、被拆迁房屋等情形。
三、本住所(经营场所)房屋建筑和经营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防范设施。
四、本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监管部门要求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及时依法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备案。
五、自觉接受监管部门、有关利害关系人对本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备案)、使用情况的监督,并承担违反本承诺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完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自防自救常识和引导顾客疏散逃生的技能。

对本申报承诺书所有内容申请人已全部看过,知晓其内容、要求和责任。

 

申请人(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河南省融资租赁企业变更备案表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全称)


注册资本(万元)


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时间

(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时间为准)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变更事项

变更日期

(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时间为准)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备案人声明栏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及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规定申请变更备案,所呈交的全部材料真实、准确、可靠,我公司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备案材料中有虚假、伪造或隐瞒等违规情况,愿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省辖市监管部门意见栏

省辖市监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河南省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序号

地市

单位名称

处室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交通路线

1

郑州

郑州市金融工作局

地方金融监管二处

0371-67888685

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73号市委北院3号楼

乘市内公交281路到互助路百花路下车;乘坐地铁1号线到碧沙岗下车

2

开封

开封市金融工作局

地方金融监管科

0371-23858108

开封市龙亭区八大街与安康路交叉口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4层

公交30路、16路

3

洛阳

洛阳市金融工作局

地方金融科

0379-63209160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市府西街交叉口原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

洛阳龙门高铁站乘坐1路、3路公交车到市政府西门下车

4

平顶山

平顶山市金融工作局

融资管理科

0375-2663208

平顶山市行政服务综合楼6楼

乘坐16、26、35、66、67路公交车至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站下车

5

安阳

安阳市金融工作局

地方金融科

0372-2550685

安阳市文峰大道568号党政综合楼

公交1路、11路、21路、Y1

6

鹤壁

鹤壁市金融工作局

融资担保科

0392-3355112

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中段市政府第二综合楼573房间

乘坐36路、旅游1路公交车至市政府南门公交站下车

7

新乡

新乡市金融工作局

融资担保科

0373-3696322

新乡市人民东路甲1号市政府行政办公大楼

58、61、66路公交车

8

焦作

焦作市金融工作局

地方金融科

0391-3569131

焦作市人民路市政大厦西配楼402室

市内乘公交4路、5路、12路、18路、19路、39路、66路、快1线,人民广场站(公交站)下车;23路、66路,市行政服务中心(公交站)下车

9

濮阳

濮阳市金融工作局

地方金融监管科

0393—6661098

濮阳市人民路158号市政府院内东楼419房间

(郑州——濮阳)高速下沿中原路到开州路右转,到人民路口左转行至200米路北到达市政府院内

10

许昌

许昌市金融工作局

金融监管科

0374-7098188

许昌市学院北路东城街交叉口人防办5楼509房间

乘市内公交69路至城标尚郡下车

11

漯河

漯河市金融工作局

地方金融管理科

0395-3113921

漯河市天山路30号经投公司二楼213房间

漯河市高铁西站乘坐107公交至市政府站牌下车向北100米路东

12

三门峡

三门峡市金融工作局

地方金融监管科

0398-8521603

三门峡市湖滨区河堤北路与康园路交叉口广发银行六楼608房间

乘坐18路、13路公交车至广发银行站下车

13

南阳

南阳市金融工作局

地方金融二科

0377-63135185

南阳市卧龙区中州路291号市政府3号楼313房间

乘坐39路、28路、26路、6路、14路公交车至市政府公交站下车

14

商丘

商丘市金融工作局

地方金融监管科

0370-3779299

商丘市南京路68号

乘坐市内16、30、59路公交车

15

信阳

信阳市金融工作局

地方金融监管科

3766365502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98号行政办公区9号楼14楼西

乘市内公交25、26路到市行政中心下车

16

周口

周口市金融工作局

地方金融监管科

0394-8237989

周口市光明路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4

乘市内公交25、16路到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北门站下车

17

驻马店

驻马店市金融工作局

行政审批服务科

0396-2788388

驻马店市泰山路文明路交叉口三辰大厦13楼1309房间

郑州乘高铁到驻马店西站;乘坐16路车到泰山路骏马路口站下车即到

18

济源

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金融稳定科

0391-6833866

济源示范区沁园黄河大道98号

济源高速东站出口沿济源大道,到沁园路十字口左转,至黄河大道 十字口右转行3KM,至财政金融局(路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