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郑州锦鹏典当有限公司等7家典当行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时间:2021-10-19
来源:地方金融监管二处
〔2021〕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款和第四款、《典当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第四十一条等规定,郑州锦鹏典当有限公司(许可证号:41114A10008)、郑州恒昌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号:41235A10012)、许昌融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号:41208A10011)、漯河市汇鑫典当有限公司(许可证号:41128A10008)、漯河市融鑫典当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号:41062A10005)、漯河市金晨典当有限公司(许可证号:41298A10014)、南阳通润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号:41065A10005)等7家典当行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已不符合典当经营资格条件,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决定终止其典当经营许可,并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原批准文件自动撤销。
郑州锦鹏典当有限公司等7家典当行要及时上交《典当经营许可证》,属地监管部门要做好典当经营许可证的收回和清理规范,并做好风险处置和社会稳定工作。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