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设立河南盛荣典当行有限公司的批复
豫金监〔2021〕80号
郑州市金融工作局:
你局《关于设立河南盛荣典当行有限公司的请示》(郑金文〔2021〕6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典当行设立、变更和退出三项审批制度的通知》(豫金发〔2020〕3号)、《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信用承诺优化行政审批的通知》(豫金监〔2021〕5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河南盛荣典当行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股东股权结构:海鹏建设有限公司出资1530万元、占51%;郑州典西商贸有限公司出资1470万元、占49%。
三、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四、住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城西区万胜路北东方金座4号楼1单元1层102铺。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王喜红,监事赵博,总经理胡魏鹏,财务负责人白晓娜。
六、你局要督促河南盛荣典当行有限公司持该批文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典当行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七、你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对新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行,要予以持续重点跟踪,监督是否存在抽逃注册资本情况,规范其经营行为,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开展的业务或活动。
八、你局要主动指导典当行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和安全生产等制度,切实提高防范风险能力,积极引导典当行坚守主业,为我省“三农”、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