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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同意 设立济源市济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公示

时间:2021-11-30 来源:地方金融监管一处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审批工作指引(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豫金发〔2019〕202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拟同意设立济源市济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该公司由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独资发起设立,注册资本金1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卢进。注册地址:济源市济水大街319号国泰广场1楼。公司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卢进任董事长,胡晓庆、石文田任董事;范庆洲任监事;石文田任总经理,王琳任财务负责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反映。

  投诉举报电话:0371—69690885(驻局纪检监察组)

  0371—69690863(地方金融监管一处)

  2021年11月30日

  


        特别提示:

  (一)小额贷款公司可在核定的行政区域内经营下列业务:

  1、办理各项小额贷款;

  2、办理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

  3、经省级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小额贷款公司不得有以下行为或经营以下业务:

       1、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

  2、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3、发放高息贷款;

  4、向其股东发放贷款;

  5、对外担保;

  6、开展理财业务;

  7、设分支机构;

  8、抽逃注册资本;

  9、在核准的经营区域以外开展业务;

  10、违法违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