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南阳市卧龙区仲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时间:2021-12-22
来源:
豫金监〔2021〕141 号
南阳市金融工作局:
你局《关于南阳市卧龙区仲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请示》(宛金〔2021〕7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南阳市卧龙区仲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如下变更事项:
变更总经理。公司总经理由宋亚楠变更为李清合。
二、你局应督促南阳市卧龙区仲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本批复及相关材料,自批复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三、你局应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指导小额贷款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和安全生产等制度,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坚守主业、依法经营,切实提高防范风险能力,积极为我省“三农”、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2021年 12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