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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警惕高额息费贷款的风险提示

时间:2022-09-16 来源:地方金融监管一处

  近年来,银保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警惕网络平台诱导过度借贷的风险提示》《关于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诱导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远离过度借贷营销陷阱,防范过度借贷风险。目前,仍有一些机构通过向不特定人群推送信息线上引流或通过门店、业务员线下揽客等方式,公开宣称提供“低息”“快捷”“免抵押”贷款服务,引诱借款人与其签订委托服务、借款、融资担保和保险服务等合同。合同生效后,借款人除需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外,还须承担担保费、保险费、服务费等多种名目费用,综合融资成本远远高于正规金融产品。

  为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郑重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睁大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一、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消费支出应与自己的收入相适应,应做到量入为出、理性消费,切忌过度消费、超前消费,避免盲目消费、跟风消费,切勿以贷养贷、多头借贷,对自己负责、对未来负责。

  二、充分知悉融资成本。办理贷款应当选择正规金融机构。选择收取服务费等名目费用的借贷产品以及需通过中介机构办理业务,应当提前索要文本合同或电子合同,充分了解利息、保险费、担保费和服务费情况,还款方式、逾期利息、提前还款违约金、业务到期终止办理流程以及相关争议处理等内容,评估实际借款综合年化利率,避免陷入高利贷陷阱。

  三、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慎使用本人书面或电子签名,切忌签订“空白合同”,不要“一勾到底”,更不要随意授权他人代为操作,避免因本人不知情或违背本人意愿办理等情形。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谨防个人信息泄露、征信受损、钱财被骗。

  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借贷合同签订生效后出现争议纠纷,应及时与放贷机构协商处理,也可以依约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发现放贷机构涉嫌从事“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警惕“代理维权”“减息免费”“征信修复”等风险,切忌将个人信息提供给“代理维权机构”,防止二次上当受骗。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