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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原再担保集团鹤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批复

时间:2022-09-20 来源:地方金融监管一处

豫金监〔2022〕145号

鹤壁市金融工作局:

  你局《关于成立中原再担保集团鹤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请示》(鹤金〔2022〕39号)收悉。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河南省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审批工作指引(2019年修订版)》(豫金发〔2019〕201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地方金融组织的通知》(豫金发〔2020〕187 号)、《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地方金融组织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的通知》(豫金监〔2021〕8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中原再担保集团鹤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一)注册资本金:50000万元人民币。

  (二)股东股权结构: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5000万元,占70%;鹤壁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8000万元,占16%;鹤壁市黎阳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2%;淇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2%;鹤壁市翔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2%;鹤壁市山城区经建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2%;鹤壁市鹤山区鹤源金财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2%;鹤壁经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2%;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2%。

  (三)经营范围。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各类保理保函,符合规定的自有资金投资、融资咨询等中介服务。

  (四)住所:鹤壁市淇滨区南海路帆旗大厦B座25层。

  (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李占国,董事、副总经理元伟春、范永峰,董事崔耕伟,监事冯玉茹、朱毅豪。

  二、你局应督促该公司持本批文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相关设立登记手续,在河南省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完善相关信息、如实填报数据。

  三、你局应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该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对公司名称予以规范,依法合规经营,加强风险防控及风险处置工作,严格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你局应对该公司的内部控制和安全管理等制度进行重点检查,切实提高防范风险能力,积极引导其坚守主业,为我省“三农”、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