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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法治(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3-02-20 来源:政策法规处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

  1.积极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发放《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书籍,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对新进公务员开展法治专题培训,提高机关人员法治意识。

  2.组织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2022年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国家安全知识百问》答题、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在全省启动“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宣传日活动,共开展新闻报道547条次、专访报道63条次、网络信息5000条次,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宣传8万条次。开展“豫防非法金融 助力平安河南”系列宣传活动,制作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短视频16期、浏览量150万人次。

  4.统筹推进系统内“八五”普法规划。以“微宣讲 走基层”为依托,组织系统内法治授课员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让行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为题,结合典型案例,对服务性行政执法进行重点宣讲,促进地方金融监管系统法治水平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二)统筹推进地方金融系统法治建设,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印发了《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工作要点。局长办公会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调整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配强队伍,保障经费,推动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2.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研究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局党组每季度专题学法一次,集中购置《习近平法治思想纲要》等书籍,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法,形成领导带头示范、以上率下、党员干部积极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以此带动普法责任制落实。

  3.推动金融系统法治工作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将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局机关2022年度干部考核内容。制定全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评价方案,对系统内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评价,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

  4.积极推进地方金融监管立法工作。汇编整理关于地方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为《河南省地方金融条例》修改提供依据和参考。与已出台地方金融条例省份积极对接,对我省条例框架及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

  (三)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机制,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逐步强化

  1.持续健全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机制。按照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全局重大财务支出、重要行政决定等“三重一大”事项,严格审核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2022年全年涉及机构设立注销类法审45件,重要文件审核5件,合同类审核19件。

  2.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将监管对象设立、变更、退出事项办理纳入河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局职责调整和内部机构设置信息,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2年度办理建议、提案49件。

  3.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指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执法证年审考核管理。选择新乡、信阳等四地市金融局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试点培育,确定信阳市金融局1名法治工作人员为系统内服务型执法授课员。

  (四)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不断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

  1.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对地方金融组织名录公示系统进行升级,实现了所有信息一键可查。调整涉及地方金融组织申请材料受理方式,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2.加强信用监管建设。不断完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以信用承诺代替证明材料提供,逐步推动我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信用主体违背信用承诺的,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和纳入信用惩戒。

  3.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及清理,及时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金融运行特征,2022年度开展了两次自查自纠,共清理规范性文件7份。

  4.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做好融资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及时将“双公示”信息推送到局门户网站、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五)依法化解金融领域矛盾纠纷,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1.规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022年,我局共收到各类信访件562件,针对来访群众诉求梳理建立了信访工作台账,做到来件有登记,办结有销号,全部受理信访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回复。

  2.依法开展重点时段稳控。切实做好敏感时期、敏感节点的安全稳定工作,实行局领导、处长、安全稳定联络员三级在岗带班值班,切实做好处置各种突发情况的工作准备。

  3.扎实做好地方金融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完善金融风险周研判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分析研判金融风险54次,及时形成风险研判报告。组织开展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制定防控化解措施,全年形成风险排查专题报告12份。

  二、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学法,真正做到懂法用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并实施年度学法工作计划,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

  (二)持续推进立法,加快健全监管体系。密切关注国家层面地方金融立法进展,加快推进我省地方金融条例立法启动。同时,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建设,修改完善监管制度,健全监管机制,切实做到依法依规监管。

  (三)全面规范执法,切实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履行主要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作用。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开展法制审核。

  (四)加强系统指导,整体提升法治水平。加强系统内执法试点单位培育和指导,提升地方金融监管的整体执法水平。强化考核评价,优化考核方式,对系统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五)扎实开展普法,持续优化法治环境。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主题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举措和进度。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