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 中共河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 中共河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豫财金〔2024〕7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金融工作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航空港区财政审计局, 有关单位、企业:
为支持我省金融事业改革发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意愿和能力,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金〔2023〕3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省辖市金融工作部门、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航空港区财政审计局,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奖补资金申报工作,严格按照《通知》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辖区内、系统内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二、严格程序。各省辖市金融工作部门、财政部门对辖区内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并认真审核后,联合行文上报省委金融办;省级有关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单独申报。请有关单位于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式三份)通过EMS邮寄方式报送省委金融办,电子扫描件同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截止日期前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奖补资格。
三、注意事项。资金申请文件中须注明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各省辖市金融工作部门、财政部门、省级有关企业报送申报资料时一并将资本市场融资工具统计表、企业上市挂牌统计表、引进利用保险资金统计表、金融机构体系统计表上报(详见附件)。所有申报材料均须符合《通知》要求,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联系。
联系人:省委金融办路颖达,0371-69690839 ;省财政厅张弘毅,0371-65802229;电子邮箱:hnsjrjgg@126.com;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22号中共河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450018。
附件1:资本市场融资工具统计表
附件2:企业上市挂牌统计表
附件3:引进利用保险资金统计表
附件4:金融机构体系统计表
河南省财政厅 中共河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